湖南幼专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日期:2017-02-14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319

一、部门职能职责


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2013年由原常德师范学校和桃源师范学校合并升格而成。职能职责主要是①负责培养专科(中专)的幼儿教师;②负责省内中小学幼儿教师的继续教育培训。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湖南幼专部门预算只包括学校本级预算,下设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处、纪检监察室、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后勤基建处、财务装备处、保卫处、学前教育系、小学教育系、语言文学系、基础教育系、艺术系、图书馆、科研处、教学督评中心、继续教育培训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会、团委等,不含下属单位或机构。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学校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不含下属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7941.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42.16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199.15万元。2017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1527.19万元,增长23.81%,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986.5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增加540.6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长和招生规模的扩大。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7941.31万元,其中教育支出7941.31万元。2017年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1527.19万元,增长23.81%,主要是项目经费增加1137.8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校区各项设备采购规模较大。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42.1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湖南幼专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31.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26.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养老金、离退休生活补贴、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504.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福利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


(二)项目支出:湖南幼专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110.9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支出。包括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费项目263.53万元、教育教学业务费项目847.46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湖南幼专2017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学校运行经费:2017年我校学校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04.85万元,较2016年预算减少95.65万元,下降15.93%。其减少原因为学校厉行勤俭节约,压缩学校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湖南幼专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2.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5万元(公车运行费10.5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接待费6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经费预算减少3万元,下降3.97%。其减少原因为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减少。


(三)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湖南幼专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5.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0.9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湖南幼专共有车辆4台,其中:公务车辆3台,其他车辆1台。


七、名词解释


(一)学校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暧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点击下载附件:湖南幼专2017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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