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五年工作要点
2015年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年,也是我校迎接办学水平评估的关键年,任务艰巨,形势严峻。这一年学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依法治校为根本,强化教育教学管理,全力规范办学行为;以新区办学为契机,夯实办学基础,全面改善办学条件;以迎接办学水平评估为抓手,细化过程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逐步将学校办成全省一流、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一、党建及思想政治工作
1.切实加强党建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党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党建工作考评办法。严格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强化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党支部书记例会制度,切实做好党务公开工作。培养发展优秀青年教师、学生加入中国共产党。(纪监室、学生处)
2.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省委九项和市委十项规定,切实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激发师生员工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办公室、纪监室)
3.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认真抓好班子自身建设,努力提高领导班子办学治校能力,贯彻民主集中制,进一步提高执政能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对党员干部进行培训和教育,提升干部队伍政治素养和领导能力。(办公室、纪监室)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开展“为民务实转作风,勤廉办事树形象”的作风建设主题活动,进一步完善党内民主和监督机制;拓展廉政文化宣传阵营,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纪监室、办公室)
5.做好宣传思想工作和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高校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抓实抓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学生心理咨询工作,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探索学生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逐步实施辅导员、班主任相结合的德育管理制度。加强网络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做好统战工作。(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各系)
6.完善办学章程,大力推进依法办学。修订学校章程,凸显“学校宪法”品格,发挥制度杠杆效应,用制度建设助推学校内涵发展;启动《湖南幼专五年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坚持“依法建制,以制治校”,扎实推进法制幼专建设;不断完善教代会制度,大力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坚持校务公开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努力构建和谐校园。(办公室、教务处、保卫处、工会)
7.加大共青团工作力度,强化组织工作建设,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履行好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年合法权益的职责。(团委)
8.认真落实国家“奖、贷、勤、助、补”为主体的学生资助与奖励政策,引导学生确立职业发展规划,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生处、招就处、各系)
9.办好第十二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社团文化节等校园文化活动,继续抓好“学生暑期三下乡”活动,办好《学生社团》,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学校文化中的重要作用。(团委、学生处、各系)
二、教学科研工作
10.根据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标准筹备办学水平评估工作,分解评估指标与细则,把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到岗、到点,不留死角,建立自评、自检与拟评时间表,完善整改与问责机制。(办公室、教务处、各系)
11.开发资源潜力,科学设置专业,优化专业布局。积极申报新专业,建构具有学前教育特色的专业体系,优化专业布局,“做优、做强、做特”品牌专业;完成学前教育省级特色专业项目资源建设与初等教育省级重点专业项目资源建设。(教务处、招就处、各系)
12.严格教学常规管理,提高课堂教学实效,确保办学质量。健全教学监测与评估体系,认真组织教学督导,确保各教学环节落到实处;科学编制课程教学计划,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对学生专业思想教育与引导,促进学生的专业成长。(教务处、各系)
13.积极参与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活动;改革教育教学管理模式和思维模式,创新教学方式,迅速与高校接轨,建立适应高校发展与运行的教学工作模式。(教务处、各系)
14.加大课程建设力度。启动公共课教学改革试验;启动“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补充和拓展课堂教学。加强学校体育、艺术、健康和国防教育课程建设。(教务处、科研处、各系)
15.办好湖南幼专国家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出色完成测试站年度工作任务。认真做好英语应用能力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与自学考试工作,为学生提升专业技能和学历层次搭建平台;规范实习基地建设,扎实推进实习实训工作。(教务处、各系)
16.搞好科研工作,拓宽课题申报渠道,力保8个以上国家省级课题立项;鼓励教师主编、参编规划教材,支持教师出版学术专著和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积极参与各类科研竞赛活动,展示学校办学实力。(科研处、教务处、各系)
17.加强学前教育科学研究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科研水平;加强小学教育科学研究,筹备“小学教育科学研究所”;启动“学校名师工程”。(科研处、教务处、各系)
18.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遴选一批优质实习实训基地,与基地签订相关协议,并加挂“实习实训基地”牌。加强校企合作,与一些优秀幼教集团建立合作关系。(教务处、各系)
三、师资队伍建设
19.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坚持“稳定用好、培养提高、积极引进”并重,优化队伍结构。面向社会选拔、引进高学历、高职称人才;鼓励和支持中青年教师在职攻读硕士与博士学位。(人事处)
20.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的工作程序和要求,认真做好本年度的职称评审与职称转评;积极做好本年度的高校教师资格证认定的申报工作。(人事处、教务处)
21.重视教师在职培训,健全教师继续教育机制,创造条件选送有发展潜力的教师到国内外知名大学培训与研修,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培育一批在全省有影响的专家型、学者型教师。(人事处、教务处、各系)
22.完善学科带头人与骨干教师管理机制,发挥学科带头人与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以师资梯队建设推动教师专业化成长,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各系)
23.鼓励教师到小学和幼儿园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强化教育教学工作的实用性与针对性,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建设一支来自小学和幼儿园教育一线的兼职教师队伍,以满足实践教学和校际合作教育的需要。(教务处、人事处、各系)
四、校园建设
24.紧扣市委、市政府“新常德、新创业”发展主题,强化师生文明行为习惯养成,积极做好文明和谐校园建设工作。(后勤处、工会、学生处、各系)
25.加速推进学校新区建设,加强对新校区工程建设质量的日常督查,筹划新区配套建设,确保下学期整体搬入新校区办学;合理调配新校区办学资源,科学规划新校区办学布局,全面筹备与启动进新校区办学相关工作,打造全新湖南幼专。(各处室)
26.加强新校区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建设,凝练校史资源,深化校训精神内涵,培育良好的校风、教风与学风,传承与创新人文精神,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凝聚力、自信心和自豪感。(各处室)
27.落实好年度图书增量计划,建立期刊平台数据库,为师生教学科研、发表论文、毕业答辩等活动提供信息资源。(教务处)
28.继续抓好湖南省教育信息化试点校项目建设,大力推进绿色“数字校园”,全面实现与高校管理对接,助推学校转轨工作。(办公室、教务处、信息技术系)
29.加强附属小学建设,全面提升附属小学办学水平。谋划新校区附属小学建设,启动附属幼儿园建设。(各处室、附属小学)
五、学校管理
30.认真做好教学过程性档案、总结性档案、实物档案、电子档案和活动专题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确保办学档案材料的完整、精准、真实和系统。(各处室)
31.注重形象宣传,提升学校影响力,铸造学校品牌。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宣传学校,努力扩大学校的影响力,提高学校知名度、美誉度。(办公室)
32.制订好各类培训方案,争取培训计划增量;做好国培、省培、市培项目的培训组织、教学、考核与验收工作;认真总结培训工作经验,加强继续教育科研。(培训部、桃管办)
33.创新招生机制,突破招生瓶颈,加大外省及艺术、非师范类专业招生力度,力争高招专业及人数上新台阶。(招就处)
34.落实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一把手工程制度保障机制和体系建设,加强就业指导工作,建立稳定优质就业基地,提高毕业生优质就业率。建立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制度。(招就处)
35.严格物资采购招标程序,科学合理调配办学资源,搞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高各项设施设备的使用效率。(国资处)
36.探索食堂、商店经营管理新模式,严把食品安全关;加强水电管理和日常检修,保证全校师生和培训学员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加强物业管理,确保校园内外干净、整洁、有序。完善医务室管理模式,做好学生医疗保险的宣传与组织工作。(后勤处、桃管办)
37.进一步完善经费使用月申报审核制度,杜绝计划外开支与随意超支;依法管理财务,确保资金安全。(财务处)
38.强化岗位意识和责任意识,依“按劳分配”原则,做好津贴发放方案优化,以绩效为依据,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实现教职工收入与学校事业发展同步增长。(人事处、财务处、教务处)
39.关爱教职工,开展节日慰问、看望困难群众等活动;组织教工排球赛和教工运动会,丰富教工业余文化生活;做好学生保险的宣传与组织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参保率。积极争取新校区教工住房建设。(工会)
40.关心离退休教工身心健康,组织老干部参加各类政治学习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做好离退休教工的服务工作。(工会、后勤处)
41.思考新区办学的安全保卫工作,修订保安人员工作流程;制定各处室、教学系的综治维稳考核评价办法;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学校两个校区的安全稳定。(保卫处、桃管办)
42.倡导勤俭办学,杜绝铺张浪费。对外接待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办公用品、教学物品的采购实行申报制度,严格控制差旅、会议、培训等外出活动。加强对各部门节水节电情况的监督,把节水节电纳入到日常管理工作之中。(各处室)
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5年1月
- 上一篇:常德出台文件进一步规...
- 下一篇:湖南幼专关于学术不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