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幼专科研成果、教学成果和教研作品管理办法
日期:2015-11-01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368

湖南幼专科研成果、教学成果和教研作品管理办法

为营造良好的教学科研氛围,激发教职工的教学科研热情,鼓励教职工高质量地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多出高水平的教学科研成果,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果登记与收集

(一)成果登记

1.登记对象。凡我校教职工(含离退休教职工和特聘教授)署真实姓名,并以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署名单位的各类科研、教学成果、教研作品及其符合条件的获奖均应予以登记。予以登记的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学术专著、应用技术成果、学术编(译)著及其符合条件的获奖。予以登记的教学成果包括教改课题成果、质量工程项目成果(专业、课程、实验室、实习基地及教材等)及其符合条件的获奖。予以登记的教研作品指以各种形式公开发表的与我校专业和学科相关联的文学、音乐、美术、动画影视、教辅资料、教案等作品及其符合条件的获奖。严禁剽窃、抄袭他人的成果和作品。用剽窃或抄袭的成果或作品登记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津贴,追回奖金,并予以通报批评。

2.登记程序。成果和作品的确认和登记工作由科研处负责。所有成果和作品均需交原件和复印件存档,以此作为计算科研工作量及核发津贴与奖励的唯一依据。凡未确认和登记的成果和作品,一律不予发放津贴与奖励。登记的具体程序为: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从学校网站科研处网页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按照科研处通知要求准备材料。合作完成的成果或作品,第一完成人是校内人员的由第一完成人进行成果登记,同时注明合作者;第一完成人是校外人员的,由参加完成的第一校内人员进行登记,同时注明其他合作者。

(2)部门汇总。专职、兼职教学人员向所属教学系、部申报填写,由教学系、部核查统计;教辅、行政人员,向所在部门申报填写,由所在部门核查统计。系、部、处室在指定日期内将经部门领导签字认可、盖章后的纸质(应按表格顺序附上各类成果的原件或复印件)和电子材料交科研处验收。

(3)科研处审核。科研处根据登记程序、标准对成果和作品登记表各栏逐一检查、审核并计算津贴及配套奖励。科研处审核统计的成果和作品及其津贴和奖励均在校园网上予以公示,5日内无异议的即予认可。

(二)成果收集

1.学校建立“学术文库”,对所有教职员工的科研成果进行收集管理。“学术文库”资料包括两部分,一是教职工科研成果中有价值的学术专著、学术编著和译著(学校视情况每样购买10~20本);二是每年科研处将所收集的科研成果编辑而成的《科研成果汇编》。

2.“学术文库”资料由科研处统一收集后转交图书馆,图书馆将“学术文库”资料单独设架管理。

二、成果津贴

(一)学术论文津贴

1.津贴对象: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合法报刊(不含以书号代报刊号的出版物、各种增刊和论文集)和本校学报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2.津贴标准:

(1)在英国的《Nature》和美国的《Science》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5万元;在国外其他杂志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1000元。

(2)在学校认定的A、B、C、D、E级报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分别为6000元、4000元、2000元、800、300元。

(3)上述学术论文,如被文摘类报刊转载,另加津贴: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节录、观点摘要、索目,每篇6000元、2000元、800元、500元;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等同水平文摘类报刊全文转载、节录、观点摘要、索目,每篇4000元、800元、600元、300元;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节录、观点摘要、索目,每篇2000元、400元、300元、200元;被《中国社会科学年鉴》、《中国百科年鉴》节录,每篇600元;被《SCI》(《科学引文索引》)、《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andH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ISTP》(《科学会议论文引文索引》)索目,每篇500元。但多次转载、摘录的,只就高奖励一次。

(4)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字数原则上应达到2500字以上。2500字以下按对应津贴二分之一计算。

(二)学术专著津贴

1.津贴对象: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以专题学术研究成果为基础形成的学术著作。

2.津贴标准:A级出版社出版的,40元/千字;B级出版社出版的,30元/千字。

(三)学术编著、译著和教材津贴

1.津贴对象: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服务于高等教育和学术研究的编著、译著和教材。

2.津贴标准:A级出版社出版的,作者,20元/千字,主编、副主编,10元/千字、5元/千字;B级出版社出版的,作者,10元/千字,主编、副主编,5元/千字、3元/千字。

3.特殊情况的处理:主编、副主编没有参与具体章节编写,主要负责整体统筹、规划工作的,需在封面、封底或相应位置有署名,或有相关有效证明;没有注明具体编写章节的参编或审核等,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者,不予计算;改版50%以上才予以计算,计原来教材津贴的50%;再版不予计算。以图片、乐谱为主的著作字数计算方法如下:A4规格1760字/版*页数计算,B5(16开)规格1180字/版*页数计算,其他规格以A4规格为参照标准进行折算。

(四)科技成果津贴

1.津贴对象:获得国家专利的科技成果;直接为学校创收的科技成果。

2.津贴标准:

(1)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标准分别为4000元、2500元、1500元。

(2)直接为学校创收的科技成果酌情给予奖励。

(五)教研作品津贴

1.津贴对象:在省级以上刊物或相关出版物上发表的教学设计或教案、文学作品、艺术(美术、音乐)作品及厅级以上的展演作品;在厅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获奖的教学软件和课件。

2.津贴标准:

(1)中、长篇小说、多幕剧剧本,每部2000元。

(2)短、微篇小说、报告文学、记事报道、原创性乐曲、原创性舞蹈、原创性美术作品,每篇(件)200元。

(3)诗歌、儿歌、童话、故事、散文、杂文、摄影、教案等,每篇(件)(若形式既为纸制品又为音像制品只计1件)100元。

(4)动画影视作品,100元/分钟。

(5)工具书及教辅资料等,作者,8元/千字;主编、副主编,4元/千字、2元/千字。

三、校级成果评奖

学校教学成果评奖和科研成果评奖每两年组织一次,由科研处组织,校学术委员会评审产生。

(一)评奖对象、程序及奖励等次和标准

1.评奖对象。科研成果评奖的对象为年度内第一作者或主编为学校教职工的学术专著、科技成果、学术编著和译著、学术论文;教学成果评奖的对象为年度内校内完成的教改课题综合成果、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成果和高等教育教材。

2.评奖程序

(1)主持人(或第一作者、主编)申报。每人限报2项;同一内容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符合相应条件的同一项目既可申报学校教学成果评奖也可申报学校科研成果评奖,但不得同时申报两者。

(2)系、部、处室初审。

(3)科研处审核。

(4)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公示5日无异议即予确定。

3.奖励等次和标准。各项成果奖均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个等次。对作者为我校教职工的成果拥有人,按奖项和作者排名顺序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奖金标准见表1、表2。

表1校级科研成果奖奖金标准(单位:元)

类别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学术专著

4000

2500

1800

1200

学术编(译)著、

科技成果

3000

2000

1400

800

学术论文

1500

1000

600

400

表2校级教学成果奖奖金标准(单位:元)

类别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教改课题综合成果

4000

2500

1800

1200

高等教育教材

质量工程项目

3000

2000

1400

800

(二)合作项目的奖金分配

以上成果若为合作项目,只对排名前五位的学校教职工发给奖金,能明确具体贡献量的,按贡献量发给;不能明确具体贡献量的,按奖励额的一定比例发给,比例分配见表3。

表3合作项目作者奖金比例分配标准


排名第一

排名第二

排名第三

排名第四

排名第五

五人合作的

2/5

1/5

1/5

1/10

1/10

四人合作的

2/5

3/10

1/5

1/10


三人合作的

1/2

3/10

1/5



二人合作的

3/5

2/5




四、成果校外获奖配套奖励

无须学校遴选上报的校外评奖,由成果拥有人自主申报参评;必须由学校遴选上报的校外评奖,由科研处组织,校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上报。同一项目可同时申报校外科研成果评奖和校外教学成果评奖,若同时获奖只能享受其中一方面的配套奖励;同一内容成果若在校外获得多处奖励,只奖励一次,就高不就低。学校对教研作品校外获奖也给予配套奖励。

(一)科研成果校外获奖配套奖励

1.奖励对象。在厅级以上政府部门、全国一级学会(协会)获奖的综合成果和其他单项成果。综合成果获奖主要指科研项目综合成果和科技发明成果的获奖;单项成果获奖包括学术专著、学术编著和译著、学术论文(省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的获奖。

2.奖励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综合成果校外获奖和单项成果校外获奖,学校给予配套奖励(标准见表4)。

表4科研成果校外获奖配套奖励标准(单位:元)

项目级别

综合成果

(科技成果)

单项成果

学术专著

学术编

(译)著

学术论文

国家A级

80000

35000

15000

8000

60000

28000

12000

6000

40000

20000

9000

4000

国家B级

35000

18000

8000

3500

30000

14000

6500

3000

25000

10000

5000

2600

省部A级

20000

8000

4500

2200

15000

6000

3600

1800

10000

4000

2600

1400

省部B级

6000

3000

2000

1200

4500

2500

1600

800

核发:0 点击数:368 收藏本页
分享到
相关链接